服务热线:400 999 6541
您当前位置:社会组织服务网 > 社会组织注销
如果原社会团体分立形成两个以上新的社会团体,原社会团体需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新产生的社会团体则应办理成立登记手续;如果原社会团体继续存在,出现变更事项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社会团体则应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1)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不需要继续存在的; (2)因某种原因自行解散的; (3)出现分立或合并情况的;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注销登记是社会团体因故需要终止时所应履行的法定程序。它包括注销登记和注销备案。
解决社会组织 登记信息不全,数据留痕等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