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7 2226
一、适用范围
适用在市民政局申请拟注销登记的市本级社会团体,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共四类社会团体。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四、受理机构
益阳市民政局
五、决定机构
益阳市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八、申请材料目录
(1)《关于 注销登记的申请书》(自拟)
·申请书抬头写“益阳市民政局”
·内容写明:说明注销登记的原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社会团体注销登记表》(直接登记类)及相关佐证材料;
九、申请接收
材料齐备后,提交至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D区医保民政专区民政窗口。
十、办理基本流程
(1)本团体终止,在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
(2)在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公告。
·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注销登记文件,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登陆“湖南民政厅‘互联网+民政政务服务’”(http://113.246.57.67:10100/ssologin/login?flag=false),选择“法人”入口登录,点击“登记”进行“注销登记”申请资料录入,申请资料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键,完成网上填报;
网上提交后,由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核。一般5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原路径登录系统平台查询审核状态。审查通过的,直接在网上打印相关填报材料,按要求签正楷字,加盖社会团体印章,向民政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填报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前,如发现填报有误,可联系民政窗口进行修改。
(4)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印章和有关财务凭证,领取注销登记证明文件并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公告。
十一、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办理。
十二、办结时限
(1)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所列全部有效文件(材料齐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准予变更的,发予同意注销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十五、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十六、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如不服本行政行为,可向益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七、咨询途径
申请人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737-6204221,或者登录“湖南民政厅‘互联网+民政政务服务’”(http://113.246.57.67:10100/ssologin/login?flag=false)查询办理进度。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737-4237891
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益阳市高新区迎宾东路555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D区医保交通民政专区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