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 999 6541


通 知
公 告
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社会组织标准建设
社会组织数字化建设

您当前位置:社会组织服务网 > 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 社会组织登记政策解读

返回

社会组织登记政策解读

(测)【图文解读】《关于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的十条意见》

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的十条意见》(鲁民〔2019〕25号,以下简称《意见》),解读如下:一、关于《意见》出台的背景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具有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支持引导力度不够、自身建设和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意见,省委、省政府提出加快“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社会公众对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提出新的要求,寄予....
查看详情

2022-09-29 9508

(测)《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解读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解读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处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是社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是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办发〔2018〕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审核名称,加强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一、深刻领会《通知》出台的重要意义加强名称管理对于从源头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通知》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具体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查看详情

2022-09-29 6939

(测)解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自1998年10月25日起施行.什么是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我国公民行使结社权利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各类使用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联谊会、联合会、基金会、商会等称谓的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查看详情

2022-10-17 4267

【文件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为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5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日办发〔2018〕4号)、山东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民〔2020〕24号)和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意见》(日民〔2021〕54号)以及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管理意见。二、发展目标通过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实....
查看详情

2022-10-17 3325

(测)《关于开展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组织发展。二、文件制定依据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市综治委《关于印发〈慈溪市现代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机制项目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慈综治〔2013〕21号)要求。三、文件的主要内容1、直接登记范围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的,以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会组织外,成立下列社会组织向市民政局直接登记:(一)行业协会商会类:同一行业经济组织及其相关单位为维护和增进全体会员共同的合法利益而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社会团体(含行业性商会,不含....
查看详情

2022-10-17 2823

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如何设立分支机构?

答: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取消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229号)要求,我市已取消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行政审批。社会团体可以根据本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自行决定设立、变更和终止分支(代表)机构。社会团体在设立分支(代表)机构时要严格履行审核把关义务,对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对设立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与自身宗旨、....
查看详情

2022-10-17 2702

意见建议
机构名称
机构联系人
联系方式
意见建议
取消 提交
合作描述
机构名称
机构联系人
联系方式
合作描述
取消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