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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二批
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的通知
民办函〔202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总结推广各地基层治理实践创新经验做法,营造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良好氛围,现就征集第二批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案例主题。2022年各地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基层减负、疫情防控、城乡社区服务、智慧社区建设等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形成的创新性、有效性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二)案例类别。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城乡社区治理服务。
(三)案例内容。典型案例一般应包括:案例背景,主要是申报单位当地基层治理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主要做法,主要是当地推动基层治理的经验做法,应具有创新性;工作成效,主要是当地基层治理创新取得的进展成效等,应有群众满意度结果为支撑。案例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
二、征集流程
(一)自主申报。10月30日前,由县级民政部门汇总本地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形成申报材料报地市级(或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审核,由地市级(或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择优推荐省级民政部门。
(二)省级推荐。11月30日前,省级民政部门综合考虑区域分布、工作基础、经验成效、选题均衡性等因素,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遴选优秀案例,报送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每个省一般不超过5个。
(三)择优确定。12月30日前,民政部以适当方式组织评审并考察,择优确定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以民政部名义组织宣传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指导做好典型案例梳理总结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择优推荐典型案例。
(二)加强典型示范。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本地基层治理典型案例征集工作,鼓励引导基层创新,通过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相关工作。
(三)加强工作指导。要结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加强对本地区基层治理工作指导,全面总结进展成效,研究解决基层治理面临突出问题。
附件:第二批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申报表
民政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3日
联系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 李亚娟
联系电话:010-58123078
邮箱:cxsqfw@126.com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